记者从警方获悉,近两年,“朋友圈”日渐沦为生意场,“微商”崛起,从食品、化妆品到保健药品,从国际品牌到自主品牌,可谓应有尽有。微商通过在朋友圈炫富,吸引下线加入,再由下线发展下线,从而坐收渔翁之利,形成了新型的网络微信传销。
“交59800元代理费108天买奔驰”
交59800元代理费,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,拉更多人来听课,就能月入百万,108天买奔驰,6个月买房,一年开上劳斯莱斯。前不久,这个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、所谓的“亚洲催眠大师”陈志华,因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,这也是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。
犯罪嫌疑人陈志华只有中专学历,却自称“亚洲催眠大师”开门授课。陈志华打着“微信营销、月入百万”的口号,以手机微信为平台,陆续在上海、杭州、广州、北京、长沙、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。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、免费授课的形式,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,吸引了众多拥趸。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,累计有329人共交了4615364元给陈志华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陈志华的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,罚金人民币10万。微信传销究竟是怎么回事?
据警方介绍,微信传销的营销模式一种是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,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;还有一种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入会,由上线直接发货。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,拿货越多,层级越高,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;成为代理后,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,也就是俗称的下线。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,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,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。不少微商品牌会常召开微商大会,这些会议声势浩大,参加人数过千,现场和一些传销洗脑会非常相似。
微商传销和传统传销手段并不相同,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展开,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。犯罪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进化。微商传销与普通传销相比,迷惑性更强,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,受骗人数
总体数量巨大,作案成本更低。微信传销同样利用亲人、朋友关系为商家信用进行背书,被诱骗的往往是熟人,宣扬不劳而获,没有正经的商品,或者商品价格异常,远高于市价,热衷于谈理论与概念。它的盈利模式表面上是尽可能多地添加微信好友,从而圈养出潜在的受众群体,同时通过刷屏来强化印象,但其本质依然是依靠发展下线、发展人头为自己购买产品再对外进行销售。这种金字塔结构的层级代理把发展下线作为方向,销售者不需要专业、信用等参考评级,代理只需要把货分销给下面的代理,就能把销售额做大,更无关售前售后各种问题的解决。
在淮北,微商传销已初露苗头,警方在侦查打击的同时,告诫市民不要误入传销陷阱。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传销,相较于传统传销更具隐蔽性。这种交易行为不受空间、地域的
限制,在虚拟空间中不易暴露,而且网上交易甚至不需要上线和下线面对面的交流,通过微信支付、支付宝的交易行为让分销交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。这就要求广大微信用户在上网过程中应提高警惕,增强防范意识。要判断朋友圈微商是否涉嫌传销,可以看以下四点:是否杀熟;是否夸大宣传,产品效果名不副实;产品的价格与价值是否背离,价格明显高于价值;是否通过炫富来吸引他人参与。
警方还提醒市民不要误入支付陷阱。淘宝、京东商城等成熟的电商平台,建立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保障消费者权益,而“微商”的支付大多是直接转账、商家支付宝和客户中介等,风险系数大大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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